通河县农业信息网 为您提供农业信息,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国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研究编制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农业生产指导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研究拟定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四)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各产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提和耕地承包管理及使用权流转工作。 (五)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负责农业特产经济开发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制定大宗农产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全县菜蓝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六)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产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七)制定农业各产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务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八)拟定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九)综合农口全面情况,协调涉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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